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
阮经理
13383870064
所在地区: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
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10mlx 6支装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1021146
产品标签:小儿咳喘灵口服液
产品卖点:新产品 市场保护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药店连锁 会销炒作 商场超市 批发物流 美容院

13383870064
| 执行标准 | 液剂 |
| 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| 产品规格 | 10mlx 6支装 |
| 卫生许可证 | |
| 成份 | 麻黄、金银花、苦杏仁板蓝根、石膏、甘草瓜菱。辅料为:甜菊素、苯甲酸钠。 |
| 性状 |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;味甜,微苦、辛. |
| 功能主治 | 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.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 |
| 不良反应 | 监测数据显示,本品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:皮疹、瘙痒、腹泻、腹痛、腹部不适、恶心,呕吐、口干、食欲减過、头晕头痛、乏力过敏反应等。 |
| 注意事项 | 1.忌食生冷辛辣食物。 2.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。 3.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瞰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煸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. 4.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则应去医院就诊。 5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,应及时就医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. . 7.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风寒感冒者慎用. 8.发热体温超过38.5\\\"C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.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.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3.运动员慎用。 |
| 禁忌 |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. |
| 贮藏 | 密封 |
| 保质期 | 36个月 |
| 生产企业 | |
| 经销企业 | |
| 备注 |